張貼日期: 2023-07-31 10:48:43 點閱:182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120097796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18日核定修正「加強犯罪
被害人保護方案」第肆點第九項第二款之4:「每年訂定犯
罪被害人保護週,結合全國各有關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及媒
體,密集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觀念」辦理。
三、112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謹訂於112年10月23日(星期一)
至10月30日(星期一)實施。
https://www.moj.gov.tw/2204/2205/2263/2292/6797/post
https://www.moj.gov.tw/2204/2205/2323/2354/2371/2377/2379/Lpsimplelist